福建省西湖宾馆有限责任公司
贵宾楼室外泳池夏季招租项目比选公告
福建省西湖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拟对 贵宾楼室外泳池夏季招租项目 进行招标,欢迎有意参加的单位前来报价并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。
1.项目编号:XHBG-2025011-2
2.范围、内容及要求附后;
3.报价截止时间:报价文件应于[2025年7月23日] [下午17:00](北京时间)之前提交到福州市华林路11号福建省西湖宾馆行政楼事业发展部202室,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。
4.入围评审时间:[2025年7月24日] [上午9:00](北京时间);
5.入围评审地点:福州市华林路11号福建省西湖宾馆行政楼二层会议室
6.单位联系方式
联系部门:福建省西湖宾馆责任有限公司事业发展部
地 址: 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1号惠风楼 202室
邮 编: 350001
电 话: 87857008转事业发展部 田经理
一. 对承租方的基本条件和主要要求:
凡在国内进行工商注册具有相关经营范围,取得相关资质的法人企业,方可报名参加。报名时需提供一式资质证明材料:
1.公司需提供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2.近二年内具有经营管理二个以上(含二个)对公共开放的游泳池经营管理经验,提供经营管理合同复印件。
3.所管理的游泳池在近3年内(含3年)未发生游泳池安全责任事故(需出具承诺书),并提供原经营游泳池所办理的人身意外保险单复印件(保险金额不低于30万元);
4.具备5名(含5名)以上持救生许可证的救生人员(附名单及救生证复印件,校验原件);
5. 承租方需保证泳池水质符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规定标准,并自行办理防疫部门要求的相关检测,提供检测报告。保持泳池内、外的卫生清洁,定期消毒的频率符合标准。
6.承租方需提供游泳免费券500张。出租方住店客人凭房卡免费游泳。
7.配合出租方因重大接待任务对宾馆实施的封闭管理,承租方应服从出租方的统一管理,自行做好应对措施,对暂停营业期间的费用和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,不做补偿。
8.收费标准:不得高于经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。
9.押 金:2万元
10.招租底价:22000元/月
11.租赁期限: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1日止。
12.主要限制经营的行业或用途:夏季游泳池使用
13.租金支付方式:于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
14.水、热水、电费按表计量,如遇国家水、电费调整,亦相应调整。
二.投标须知
1.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。
2.报价人不得转包他人,若发现转包,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,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。
本项目不得转包、分包。
3.比选方式为最高价中标,报价需超过或等于招租底价,低于视为无效报价。
4.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后,用信封密封并加盖骑缝章,密封的外包装应注明“项目名称、报价人的全称、联系方式”等内容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,否则报价将被拒绝。